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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权限及逾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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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以在学院图书馆及电影电视图书馆的开放时候内,到流通处办理借阅手续,流通处於闭馆前十五分钟停止服务。有关借阅期限及逾期罚款,请参阅以下列表
 

借用资料数量及期限

读者类别资料数量借用期限
一般书籍、视听资料、杂志、特别资料及指定参考资料[1]一般书籍视听资料[2]过期杂志及电脑磁碟/光碟即期杂志特别资料[3]
学院校董会成员30      30日    7日  4日1晚4日
全职教员


30

研究生30
兼职教员及部份时间制课程教员20
学士(荣誉)学位课程学生20

4小时及馆内使用

非学位课程学生[4]20
全职非教学职员204日
前长期服务全职教职员10

4小时及馆内使用

学院毕业生


4

14日4小时及馆内使用4日馆内使用  4小时及馆内使用
学院初级生
演艺学院友谊社永久会员及校外人士


[1] 指定参考资料借用期为3小时或1晚。

[2] 视听资料包括视像、音乐及有关资料之附件。

[3] 特别资料包括幻灯片、配套资料、微缩资料、幻灯片条、特别馆藏、学院制作。

[4] 包括文凭、深造文凭、专业文凭、证书课程及访问学生。


逾期罚款

借用期类型资料类型罚款
以日计算印刷品每日港币一元正
视听资料、特别馆藏、电脑磁碟及光碟每日港币元正
以小时计算或借用期为一晚小时港币一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