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部资助计划
演艺学院研究种子基金每两年一次开放予学院全体全职教职员申请,教职员可以个人或团队身分,提交研究项目的资助申请。由于这项基金属种子资金,因此必须考虑有关项目下一阶段日后是否有可能获得外界资助。
研究种子基金包括可能与日常教学工作相关但并未视为当中部分的活动。申请者提交新的研究资助建议书前,必须已完成任何经学院研究资助计划获得资助的研究项目。
研究种子基金由校长室管理及批准。研究委员会根据他们每年检讨的认可标准,对所有研究种子基金建议书进行评审。
这项资助根据以下标准为职员及学生发放:
这项资助旨在推广和支持表演艺术的创意实践,为演艺学院的学生、校友及艺术家营造和提升创意环境。
资助的目标是致力应用科技作为工具精益求精的项目,鼓励在形式和过程上创新求变(如适合)。这项资助亦支持建立实验室,以推动创新发展和鼓励向公众发布实验结果。
创意合作项目资助并不适用于进行中的课程项目,资助的建议书必须就新作品/发展项目提出。成功申请者须在完成项目后一个月就项目进行评估,并于项目进行期间持续更新任何潜在延误或项目细节的预期变更。有关批准必须经副校长(学术)确认。
这项资助的目标:透过不同学院之内和彼此之间的可见持续合作,推广跨学科及跨文化的思想模式;借着巩固校友网络及教职员发展,加强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及网络;以短期调动、联合项目、巡回演出、实习、工作坊、驻校职位及交流等方式,为学生带来国际体验,同时计算学分;投入于数目有限但方向一致的国际伙伴及合作项目,建立学院在全球上策略明确的地位;以及积极参与特定学科国际网络,在世界各地大力宣传学院。
整体而言,这项资助透过制作出更受注目的世界级一流作品,从而支持拓展职员网络。建议的项目应达到实现「跨学科、跨文化及跨国界校园」这个目标,与特选国际伙伴或/及业界伙伴共建特定学科网络。
基金名称及网页 | 管理单位 | 资助项目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 创意智优计划将资助符合以下策略目标的项目,以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培育人才及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开拓市场;推动更多跨界别、跨文化艺术领域的合作;及推动香港成为亚洲创意之都,并在社会营造创意氛围。惟属於电影发展基金、电影贷款保证基金及其他政府支援计划涵盖范围下的项目部分,以及将会或已经从政府或已知的其他财政来源接受资助的项目部分,将不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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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科技署 | |
|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 保存及保护香港的文物 |
| 特首政策组 | 促进及支持本港公共政策研究。计划只资助学者、教学/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