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問題
請參閱入學要求。
請參閱主要日期以了解學年開始時間。
研究生課程的常規修讀年期如下:
課程 | 全日制 (年期) | 兼讀制 (年期) |
電影制作藝術碩士 舞蹈藝術碩士 戲劇藝術碩士 舞台及制作藝術碩士 音樂碩士* | 2 | 3 - 4 |
表演藝術 文學碩士 | 1 | 2 |
* 兼讀制課程只適用於主修中樂指揮
藝術碩士及音樂碩士須修畢60學分,表演藝術 文學碩士為24學分,方可畢業。詳情請參閱研究生課程。
目前本學院並無宿舍。現時就讀於本院的內地及國際生是以個別或合租方式自行安排住宿。獲全額獎學金之內地及國際生則會由校方安排合住形式住宿。你也可以參考香港租住房屋手冊。
學生事務處應學生要求將協助處理住宿事宜。
本地與內地及國際申請人在申請程序及入學要求方面並無差異。惟未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的內地及國際申請人,必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申領有效學生簽證或入境許可證。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網站。
入學申請程序
請參閱申請程序。
申請人於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前,須就每個報讀課程/學科範疇繳付港幣350元之不可退還申請費用。未完成繳費程序者將無法提交申請。
繳費方式包括Visa卡/MasterCard卡及銀聯卡。內地申請人另可使用支付寶。僅接受網上支付。
藝術碩士及音樂碩士課程
如申請人獲頒授學士學位的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人須於雅思考試(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 5.5 或以上 *;或於托福考試(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績)考獲 59 分或以上 *。
表演藝術 文學碩士
如申請人獲頒授學士學位的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人須於雅思考試(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 6.0 或以上 *;於托福考試(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績)考獲 78 分或以上 *。
*只接受最近兩年雅思考試或托福考試所考獲的成績,從考試日期開始至遞交申請日計算。
請參閱所需文件。
面試及遴選
試鏡、面試及測驗將由相關學院自行安排。有關研究生課程的面試/試鏡/測驗日期,請參閱重要日期。
面試通常以親身進行的形式進行(其他形式如Zoom視像面試,則由相關學院自行決定)。
學生簽證
學生如沒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將被視為內地及國際生。
根據香港入境政策,內地及國際申請人必須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取得學生簽證/入境許可,方可來港就讀。持有訪客或旅遊簽證的學生不得辦理注冊手續。他們必須取得有效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後,方可正式入學。 按香港入境規定,持學生簽證的內地學生僅限申請來港修讀本院全日制研究生課程。
申請人應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查詢並確認其簽證資格、有效性及適用範圍是否符合修讀課程之要求,並建議提前確認相關條款。
內地及國際申請人須透過香港演藝學院(HKAPA)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遞交ID995A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入境事務處審批簽證申請一般需時6至8週,建議國內地及國際申請人在接獲錄取通知後盡快遞交學生簽證申請。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
學生簽證/入境許可申請須經本院遞交至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處審批學生簽證申請一般需時 6至8週 ,建議內地及國際申請人於接獲取錄通知後盡早提交申請。
內地學生須預留至少額外2週時間 ,在赴港前向內地相關部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D簽注》。
詳情請瀏覽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
學生簽證/入境許可只會寄送給已確認錄取通知的申請人。
來自海外和澳門的申請人將獲發簽證/入境許可(以“電子簽證”形式)。抵達香港特別行政區辦理入境手續時,“電子簽證”持有人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或“澳門居民訪港許可證”(僅限澳門學生)以及保存在個人移動設備上的“電子簽證”或打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
來自台灣的申請人將獲發單次入境許可,申請人必須憑入境許可入境香港。
來自內地的申請人將獲發“電子簽證”。申請人取得“電子簽證”後,應向內地相關部門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對應的《逗留D簽注》。申請人於入境香港時須同時出示其獲發的“電子簽證” 及已加注《逗留D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你需要提供財務證明,顯示你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在香港就讀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生活開支。常見的財務文件包括銀行月結單、儲蓄賬戶存摺或稅單收據的清晰副本。
如果財務證明並非屬於你,而是在財務上支持你的人,請同時提交:
- 你與該人士的關系證明,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以及
- 該人士簽署的經濟擔保聲明書,明確承諾將承擔你在港期間的費用。
所有財務證明文件須為英文或中文版本。若非以上語文版本,請提供經官方認證的翻譯本。
學費及經濟資助
請參閱研究生課程學費。
本地,內地及國際研究生課程學生均可申請獎學金,評審準則包括學業表現及經濟需要。詳情請參閱獎助學金及經濟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