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问题
请参阅入学要求。
请参阅主要日期以了解学年开始时间。
研究生课程的常规修读年期如下:
课程 | 全日制 (年期) | 兼读制 (年期) |
电影制作艺术硕士 舞蹈艺术硕士 戏剧艺术硕士 舞台及制作艺术硕士 音乐硕士* | 2 | 3 - 4 |
表演艺术 文学硕士 | 1 | 2 |
* 兼读制课程只适用於主修中乐指挥
艺术硕士及音乐硕士须修毕60学分,表演艺术 文学硕士为24学分,方可毕业。详情请参阅研究生课程。
目前本学院并无宿舍。现时就读於本院的内地及国际生是以个别或合租方式自行安排住宿。获全额奖学金之内地及国际生则会由校方安排合住形式住宿。你也可以参考香港租住房屋手册。
学生事务处应学生要求将协助处理住宿事宜。
本地与内地及国际申请人在申请程序及入学要求方面并无差异。惟未持有香港居留权/入境权的内地及国际申请人,必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领有效学生签证或入境许可证。详情请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网站。
入学申请程序
请参阅申请程序。
申请人於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前,须就每个报读课程/学科范畴缴付港币350元之不可退还申请费用。未完成缴费程序者将无法提交申请。
缴费方式包括Visa卡/MasterCard卡及银联卡。内地申请人另可使用支付宝。仅接受网上支付。
艺术硕士及音乐硕士课程
如申请人获颁授学士学位的院校非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申请人须於雅思考试(IELTS)学术类测试总分考获 5.5 或以上 *;或於托福考试(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绩)考获 59 分或以上 *。
表演艺术 文学硕士
如申请人获颁授学士学位的院校非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申请人须於雅思考试(IELTS)学术类测试总分考获 6.0 或以上 *;於托福考试(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绩)考获 78 分或以上 *。
*只接受最近两年雅思考试或托福考试所考获的成绩,从考试日期开始至递交申请日计算。
请参阅所需文件。
面试及遴选
试镜、面试及测验将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有关研究生课程的面试/试镜/测验日期,请参阅重要日期。
面试通常以亲身进行的形式进行(其他形式如Zoom视像面试,则由相关学院自行决定)。
学生签证
学生如没有香港居留权或入境权,将被视为内地及国际生。
根据香港入境政策,内地及国际申请人必须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取得学生签证/入境许可,方可来港就读。持有访客或旅游签证的学生不得办理注册手续。他们必须取得有效的学生签证/入境许可后,方可正式入学。 按香港入境规定,持学生签证的内地学生仅限申请来港修读本院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申请人应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查询并确认其签证资格、有效性及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修读课程之要求,并建议提前确认相关条款。
内地及国际申请人须透过香港演艺学院(HKAPA)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递交ID995A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申请一般需时6至8周,建议国内地及国际申请人在接获录取通知后尽快递交学生签证申请。
详情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学生签证/入境许可申请须经本院递交至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审批学生签证申请一般需时 6至8周 ,建议内地及国际申请人於接获取录通知后尽早提交申请。
内地学生须预留至少额外2周时间 ,在赴港前向内地相关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
详情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学生签证/入境许可只会寄送给已确认录取通知的申请人。
来自海外和澳门的申请人将获发签证/入境许可(以“电子签证”形式)。抵达香港特别行政区办理入境手续时,“电子签证”持有人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或“澳门居民访港许可证”(仅限澳门学生)以及保存在个人移动设备上的“电子签证”或打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
来自台湾的申请人将获发单次入境许可,申请人必须凭入境许可入境香港。
来自内地的申请人将获发“电子签证”。申请人取得“电子签证”后,应向内地相关部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对应的《逗留D签注》。申请人於入境香港时须同时出示其获发的“电子签证” 及已加注《逗留D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你需要提供财务证明,显示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在香港就读期间的全部学费和生活开支。常见的财务文件包括银行月结单、储蓄账户存摺或税单收据的清晰副本。
如果财务证明并非属於你,而是在财务上支持你的人,请同时提交:
- 你与该人士的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以及
- 该人士签署的经济担保声明书,明确承诺将承担你在港期间的费用。
所有财务证明文件须为英文或中文版本。若非以上语文版本,请提供经官方认证的翻译本。
学费及经济资助
请参阅研究生课程学费。
本地,内地及国际研究生课程学生均可申请奖学金,评审准则包括学业表现及经济需要。详情请参阅奖助学金及经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