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問題
學院歡迎在戲曲、舞蹈、戲劇、電影電視、音樂、或舞台及製作藝術方面有興趣、具天份或曾受有關訓練的人士報讀。
不同課程的入學要求各不相同。請參閱入學要求以了解不同課程的入學要求。 入學取錄將考慮申請人的學術資格、相關培訓和所選藝術領域的藝術成就表現 ,以及申請人在試鏡、面試和/或測試中的表現(如有)。由於申請人數眾多,學院將不會向未錄取者提供書面評估或進行任何通信。
學士课程的常規修讀年期為四年。
新學期通常於每年九月開始。請參閱主要日期以了解學年開始時間。
目前本學院並無提供宿舍。就讀於本院的內地及國際生可以個人租住或合租方式自行安排住宿。獲全額獎學金之內地及國際生則會由校方安排合住形式的住宿。詳情可參考香港租住房屋手冊。
學生事務處應學生要求將協助處理住宿事宜。
本院學生有機會在本地舞蹈公司、劇團、香港中樂團及其他專業機構實習。這些實習提供專業環境中的培訓,讓學生有機會與經驗豐富的藝術家合作。
入學申請程序
申請須透過本院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每位申請人僅限遞交一份申請。學士和大專課程的申請程序可在按此查閱。
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公開試考生均可提交入學申請。此類申請人須提供申請日期前兩年內的校內成績單副本,及/或近期其他公開考試成績。 獲有條件取錄的申請人,須於指定期限內遞交相關考試成績正本文件,以確認正式取錄資格。
申請人須於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前,就每個報讀課程/學科範疇繳付港幣350元之不可退還申請費用。未完成繳費程序者將無法提交申請。
繳費方式包括Visa/Master 卡及銀聯卡。內地申請人亦可使用支付寶。僅接受網上支付。
申請人如需更改個人資料,請儘快電郵至教務處,並提供全名、申請編號及報讀課程等資料。申請中的個人陳述部分將不接受更改。
一般情況下,提交申請後不能更改課程選擇。然而,如有特殊需要,請在申請截止日期前電郵至教務處提出請求,並附上全名、申請編號及報讀課程等相關資訊。
每位申請人只可提交一份申請,並可選擇兩個課程。
學生簽證
學生如沒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將被視為內地及國際生。
根據香港入境政策,內地及國際申請人必須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取得學生簽證 / 入境許可,方可來港就讀。持有訪客或旅遊簽證的學生不得辦理註冊手續。他們必須取得有效的學生簽證/入境許可後,方可正式入學。
申請人應提前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查詢並確認其簽證資格、有效性及適用範圍是否符合修讀課程之要求。
內地及國際申請人須透過香港演藝學院(HKAPA)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遞交ID995A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入境事務處審批簽證申請一般需時6至8週,內地及國際申請人須在接獲錄取通知後盡快遞交學生簽證申請。
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
學生簽證/入境許可申請須經本院遞交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處審批學生簽證申請一般需時 6至8週 ,建議內地及國際申請人於接獲取錄通知後儘早提交申請。
中國內地學生須預留至少額外2週時間 ,在赴港前向內地相關部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D簽注》。
詳情請瀏覽香港入境事務處
學生簽證 / 入境許可只會寄送給已確認錄取通知的申請人。
來自海外和澳門的申請人將獲發簽證 / 入境許可(以“電子簽證”形式)。抵達香港特別行政區辦理入境手續時,,“電子簽證”持有人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或“澳門居民訪港許可證”(僅限澳門學生)以及保存在個人移動設備上的“電子簽證”或打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
來自台灣的申請人將獲發單次入境許可,學生必須憑入境許可入境香港。
來自內地的申請人將獲發“電子簽證”。申請人取得“電子簽證”後,應向內地相關部門申辦《來往港澳通行證》和對應的《逗留D签注》。申請人於入境香港時須同時出示與其獲發的“電子簽證” 及已加註《逗留D签注》的《來往港澳通行證》。
你需要提供財務證明,顯示你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在香港就讀期間的全部學費和生活開支。常見的財務文件包括銀行月結單、儲蓄賬戶存摺或稅單收據的清晰副本。
如果財務證明並非屬於你,而是屬於在財務上支持你的人,請同時提交:
- 你與該人士的關係證明,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以及
- 該人士簽署的經濟擔保聲明書,明確承諾將承擔您在港期間的費用。
所有財務證明文件須為英文或中文版本。若非以上語文,請提供經官方認證的翻譯本。
請參閱費用及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