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问题
学院欢迎在戏曲、舞蹈、戏剧、电影电视、音乐、或舞台及制作艺术方面有兴趣、具天份或曾受有关训练的人士报读。
不同课程的入学要求各不相同。请参阅入学要求以了解不同课程的入学要求。 入学取录将考虑申请人的学术资格、相关培训和所选艺术领域的艺术成就表现 ,以及申请人在试镜、面试和/或测试中的表现(如有)。由於申请人数众多,学院将不会向未录取者提供书面评估或进行任何通信。
学士课程的常规修读年期为四年。
新学期通常於每年九月开始。请参阅主要日期以了解学年开始时间。
目前本学院并无提供宿舍。就读於本院的内地及国际生可以个人租住或合租方式自行安排住宿。获全额奖学金之内地及国际生则会由校方安排合住形式的住宿。详情可参考香港租住房屋手册。
学生事务处应学生要求将协助处理住宿事宜。
本院学生有机会在本地舞蹈公司、剧团、香港中乐团及其他专业机构实习。这些实习提供专业环境中的培训,让学生有机会与经验丰富的艺术家合作。
入学申请程序
申请须透过本院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每位申请人仅限递交一份申请。学士和大专课程的申请程序可在按此查阅。
应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公开试考生均可提交入学申请。此类申请人须提供申请日期前两年内的校内成绩单副本,及/或近期其他公开考试成绩。 获有条件取录的申请人,须於指定期限内递交相关考试成绩正本文件,以确认正式取录资格。
申请人须於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前,就每个报读课程/学科范畴缴付港币350元之不可退还申请费用。未完成缴费程序者将无法提交申请。
缴费方式包括Visa/Master 卡及银联卡。内地申请人亦可使用支付宝。仅接受网上支付。
申请人如需更改个人资料,请尽快电邮至教务处,并提供全名、申请编号及报读课程等资料。申请中的个人陈述部分将不接受更改。
一般情况下,提交申请后不能更改课程选择。然而,如有特殊需要,请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电邮至教务处提出请求,并附上全名、申请编号及报读课程等相关资讯。
每位申请人只可提交一份申请,并可选择两个课程。
学生签证
学生如没有香港居留权或入境权,将被视为内地及国际生。
根据香港入境政策,内地及国际申请人必须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取得学生签证 / 入境许可,方可来港就读。持有访客或旅游签证的学生不得办理注册手续。他们必须取得有效的学生签证/入境许可后,方可正式入学。
申请人应提前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查询并确认其签证资格、有效性及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修读课程之要求。
内地及国际申请人须透过香港演艺学院(HKAPA)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递交ID995A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
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申请一般需时6至8周,内地及国际申请人须在接获录取通知后尽快递交学生签证申请。
详情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学生签证/入境许可申请须经本院递交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审批学生签证申请一般需时 6至8周 ,建议内地及国际申请人於接获取录通知后尽早提交申请。
中国内地学生须预留至少额外2周时间 ,在赴港前向内地相关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
详情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
学生签证 / 入境许可只会寄送给已确认录取通知的申请人。
来自海外和澳门的申请人将获发签证 / 入境许可(以“电子签证”形式)。抵达香港特别行政区办理入境手续时,,“电子签证”持有人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或“澳门居民访港许可证”(仅限澳门学生)以及保存在个人移动设备上的“电子签证”或打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
来自台湾的申请人将获发单次入境许可,学生必须凭入境许可入境香港。
来自内地的申请人将获发“电子签证”。申请人取得“电子签证”后,应向内地相关部门申办《来往港澳通行证》和对应的《逗留D签注》。申请人於入境香港时须同时出示与其获发的“电子签证” 及已加注《逗留D签注》的《来往港澳通行证》。
你需要提供财务证明,显示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在香港就读期间的全部学费和生活开支。常见的财务文件包括银行月结单、储蓄账户存摺或税单收据的清晰副本。
如果财务证明并非属於你,而是属於在财务上支持你的人,请同时提交:
- 你与该人士的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以及
- 该人士签署的经济担保声明书,明确承诺将承担您在港期间的费用。
所有财务证明文件须为英文或中文版本。若非以上语文,请提供经官方认证的翻译本。
请参阅费用及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