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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士及专上课程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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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演艺学院实行自主招生,没有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统招),应届高考生(包括复读生)可申请入学,不影响学生报考内地高校。香港演艺学院亦欢迎专科/ 五年一贯制专科毕业生及应考国际试的考生申请入读学士及大专课程。

 

香港演艺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人或中介公司处理招生及录取事宜,有意报读的学生必须直接通过香港演艺学院网上申请系统 (即将提供)报读研究生、学士及大专课程。
 

申请程序:

  1. 建立帐户。每位申请人只可建立一个帐户。重复申请将不获处理,已缴交的申请费用亦不予退还。
  2. 输入个人资料。
  3. 选择报读课程、填写相关部分,及确认所有必须填写部分均已填妥。

     

    报读研究生课程:申请人可於系统主页选择「开始新的申请」,以递交多个不同课程/学科范畴的申请。

    报读学士课程申请人最多可选择两个课程志愿,并只可递交一份申请。

     

  4. 上载由发出机构认证的文件(如学位证书、成绩单、公开考试成绩等,如适用)及其他所需文件。详情请参阅「所需文件」。

     

    研究生课程申请人须邀请最少两位推荐人(可为现任或前任雇主/老师)透过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及递交推荐表格。

  5. 上载各课程所需的相关数码档案、音频/视频录像及/或作品集。
  6. 阅读并确认声明内容,并以 Visa/MasterCard 或银联卡缴交申请费。内地申请人亦可使用支付宝。只接受网上付款。
  7. 查阅电邮以确认申请已成功递交。
  8. 成功递交申请后七个工作天内,查阅电邮以获取申请编号。如需更改申请资料,请电邮至 admission@hkapa.edu ,并提供姓名及申请编号。
  9. 查阅电邮以了解申请状态更新。
  10. 定期查阅电邮,以查看是否获学院邀请参加面试/试演。
  11. 申请结果将以电邮通知。

如申请资料存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资料,其申请可能会被取消。学院有权撤回或更改任何录取决定,或终止其注册/学业,并保留向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包括香港警务处)举报伪造文件的权利。所有已缴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