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入学要求
- 基本入学要求
艺术硕士及音乐硕士课程
申请者须:
- 持有演艺学院颁发之相关荣誉学士学位;或持有演艺学院认可的专上学院所颁发之相关学士学位;或与上述水平相等之学历;及
- 如申请者获颁授学士学位的院校非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申请者须於雅思考试 (IELTS)学术类测试总分考获 5.5 或以上 *;或於托福考试(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绩)考获 59 分或以上 *;及
- 符合课程特定入学要求(如适用)。
表演艺术 文学硕士课程
申请者须:
- 持有演艺学院认可的专上学院所颁发之学士学位,而其荣誉等级须不低於二 级甲等,或本科平均成绩不低於乙级;及
- 如申请者获颁授学士学位的院校非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申请者须於雅思考试 (IELTS)学术类测试总分考获 6.0 或以上 *;或於托福考试(TOEFL iBT)(不接受 MyBest 成绩)考获 78 分或以上 *。
*只接受最近两年於雅思或托福考试所考获的成绩,从考试日期开始至递交申请日计算。
- 按认可学历入学
演艺学院会个别考虑具有与艺术硕士及音乐硕士课程相关经验的学生按认可学历入学。获认可学历入学的学生必须符合相关课程的入学要求。
按认可学历入学的学生如曾於演艺学院或其他认可的专上学院完成相关的研究生课程,或在相关艺术学科中具有专业经验将有机会获豁免部分学分。
按认可学历入学不适用於一年或以下的课程(例:表演艺术 文学硕士)。
- 同等履历评定原则
按认可学历或等同於一般入学要求的申请,演艺学院将根据履历评定指引及申请者在其报读课程的过往经验作为判断依据。由三位委员组成的遴选小组会对申请者进行评审,而评审原则如下:
- 相关性:申请者过往所修读的课程或参与活动的内容与报读的课程要求相同或类同;
- 水平、深度及质素:申请者过往所修读的课程或参与活动的水平、深度及质素与演艺学院课程的要求水平相同或类同;
- 时间性:申请者过往所修读的课程或参与的活动切合时宜和切合现时的专业需要;
- 所需时间、次数及其他量度指标:申请者在过往所修读的课程或参与的活动所花的时间、次数及其他量度指标与演艺 学院课程的要求相近;
- 业界评估:申请者在过往所参与的活动获业界确认为具意义及 / 或其学习获通过评审的专上学院认可; 及
- 艺术性、创作性及学术性:申请者在过往所修读的课程或所参与的活动具相当的艺术性、创作性及学术性。
- 立即申请
有意报读香港演艺学院的申请人,须透过学院的网上申请系统 (即将提供) 直接递交申请。 .